为了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支持退役士兵接受系统的高等教育,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国家教育资助。现对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教育资助申请学费补偿代偿办理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资助对象
1.本政策适应于我校取得大专学籍后的五年高职四年级、五年级学生;三年高职学生。
2.本年应征入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退役复学学生、退役入学学生(退役一年以上,经高考或单招考入本校的自主就业的学生)。
3.往年未申请学费补偿代偿或学费减免的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生、退役复学和退役入学学生。
二、申报材料
(一)应征入伍学生(含在校生和毕业生入伍)学费补偿申报材料。
1.应征入伍学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表第2页需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签字和盖章),照片处贴入伍学生本人寸照。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个版面)复印件一份。
5.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二)退役复学、退役入学学费减免申报材料
1.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此表只有1页)。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个版面)复印件一份。
4.退役入学学生申请表需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签字和盖章、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部门签字和盖章。
5.退役复学学生申请表需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签字和盖章。
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三、办理流程
1.凡符合补偿政策的应征入伍学生,本人登陆国家征兵网(www.gfbzb.gov.cn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相关表格。
2.登陆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持申请表原件到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部门或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签署意见及盖章。
4.持申请表原件到含浦校区财务处核实学费(财务签字盖章)→学生工作与保卫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表原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役证书或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5.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10月份(具体时间以教育厅文件通知为准)将申报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省资助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学生申请进行学费减免或补偿代偿。
四、注意事项
1.本政策适合我校在校入伍或当地入伍的所有学生。
2.在校生、新生应征入伍前应办理好学籍保留手续。
3.申请表上银行账户信息请填写学生本人银行卡号及户名。
4.资助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路345号,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学生工作与保卫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编:410208。未尽事宜,请咨询电话:07318386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