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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26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做好2026届毕业生档案归档、集中转递工作,确保毕业生档案及时、准确、安全流转,根据学校毕业生离校工作总体部署及档案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现就2026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归档及转递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档案必备资料收集清单

各学院严格按照以下目录,逐一核对,收集毕业生个人档案材料,确保无遗漏、无错装、无缺失,所有材料均需符合归档规范。具体主要材料明细如下:

1.《学生入学登记表》

2.《学生学籍表》

3.《岗位实习鉴定表》

4.《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登记表》

5.《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目录》

6.《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申请表》

7.《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通知单和转递回执》

8.高中(中职/中技)考生档案

9.《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成绩与志愿表》《考生体格检查表》

10.在校期间完整成绩单

11.党团相关材料

12.在校期间各类奖惩材料

13.学生本人户口本复印件

二、表格填写及材料整理规范

(一)户籍地址填写要求

1.统一填写标准:档案内所有涉及户籍地址的栏目,必须以学生最新更新的户口本登记地址为准,严格做到档案袋正面户籍地址、学籍表户籍地址、附件2档案汇总表户籍地址三者完全一致。该地址直接关联毕业生档案回原籍人社部门的转递工作,是确保档案精准投递的核心信息。各学院需逐一核对,杜绝填写错误、信息不一致等问题。

2.户籍变更特殊处理:若学生户籍地址已发生变更,原籍人社部门无法直接识别匹配的,务必提醒学生提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避免因地址不符导致档案退档、滞留。

3.户口本复印件获取方式参考:2026届毕业生档案新增户口本复印件归档要求。湖南省内学生可通过微信关注“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公众号,进入微中心——电子证照——电子户口本模块,实时查询并截图打印有效电子户口本;湖南省外学生及无法通过公众号查询的省内学生,直接提供纸质户口本复印件归档。

(二)档案表格填写通用要求

1.《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成绩与志愿表》《考生体格检查表》三项必备材料需盖学校公章,方可归入个人档案。

2.档案内所有表格,涉及日期填写、意见签署、签名、单位公章等栏目,均须严格按填表要求完整填写、规范签章,严禁留白、漏填、漏签、漏盖。属于学生本人填写的项目,需逐项如实填写;情况不明无法填写的,标注“不详”并注明原因;无相关内容的,统一填写“无”,不得空白搁置。

3.2026届毕业生统一使用新版《岗位实习鉴定表》,表格新增校内指导老师签名、成绩评定及教务处盖章。无签名、无成绩评定的表格视为不合格,不予归档。

4.自2025年起,原附件1、附件2合并统一Excel工作簿,命名为《附件××届××学院××班毕业生档案汇总表》,各学院需严格对照填表说明及模板规范填写,纸质版表格经学院初审、负责人签章后,确保表格排序与班级档案袋顺序完全一致,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学保部。

5.各类档案相关文件按规范命名提交,具体要求:

(1)调档函电子文档:以学生姓名单独命名;

(2)班级汇总文件:命名格式为××届××学院××班毕业生档案汇总表;

(3)辅导员提交文件:命名格式为××班档案+辅导员姓名+人数;

(4)学院打包提交压缩包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届学生档案+总人数。

三、档案日常存放与安全管理要求

1.二级学院档案专干负责各学院毕业生档案保管工作,辅导员负责学生入校至毕业时的成长档案,均应设立专用档案存放区域,严格落实防火、防潮、防虫、防盗、防霉变、防损毁措施,定期对保管设施、档案状态进行检查维护,做好检查记录。

2.各班辅导员需逐人核对档案数量、材料完整性,学院层面开展交叉复核,确保档案信息与汇总表完全一致,做到“一人一档、档表相符”。

3.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审批制度,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查阅、借阅、摘抄、复制学生档案。因工作确需借阅的,需填写《毕业生档案借阅申请表》,明确借阅目的、期限、用途,经学院负责人及学保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借阅;借阅人需妥善保管档案,严禁转借、涂改、勾画、抽取、损毁档案,借阅期满后立即原样归还,不得逾期。

4.强化档案保密管理,档案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不得私自复制、传播档案信息。对于因工作失职、管理不善导致档案遗失、损坏、泄密、错寄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工作考核与责任追究

毕业生档案整理转递工作纳入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该项考核分值占比10分,实行差错扣分制,具体扣分细则如下:

1.未按要求核对学生最新户口本上户籍地址,导致档案错寄、投递失误的,每出现1例,扣辅导员考核0.5分/次,扣对应学院0.2分/次。

2.表格填写不完整、关键日期漏填、公章遗漏加盖、档案材料漏放、错放、转递去向填写错误等,影响整体工作进度或导致档案退档的,每出现1例,扣辅导员考核0.5分/次,扣对应学院0.2分/次。

3.因工作疏忽遗失学生关键性材料,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毕业生档案使用的,每出现1例,扣辅导员考核1分/次,扣对应学院0.5分/次,并责令相应责任人协助学生补齐材料。

4.未按学校规定时限完成档案材料整理和上交,延误全校整体档案转递进度的,扣对应辅导员考核2分/人,扣对应学院1分/次。

5.档案未按规范封装、未加盖骑缝章、信息标注错误,或擅自拆封已封装档案的,每出现1例,扣辅导员年度考核0.3分/次,限期整改。

五、特殊情况毕业生档案处理办法

1.因休学、结业、成绩未合格、未交清学费等情况未取得毕业资格或档案材料不全的毕业生档案,由各学院代为集中保管,建立专业台账登记管理;待毕业生补齐材料、办理完相关手续、取得毕业资格后,由学生本人提交调档函,学院完善档案后,再移交至学保部按规定转递。

2.升学至其他院校的毕业生,可由毕业生提交录取相关资料,自行到辅导员处提取合格且封档盖章的档案,辅导员保留学生领取档案记录。

3.不派回原籍的应征入伍生档案,按照征兵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单独整理、优先转递,配套完善入伍相关归档材料,确保档案及时送达指定接收单位。

六、调档函办理及档案接收查询指引

1.湖南省内调档函线上办理流程:

(1)微信搜索并关注“智慧人社”公众号或下载“智慧人社”APP,完成实名注册登录;

(2)进入业务办理板块,找到【人才人事】栏目,选择【档案接收】选项;

(3)点击新增申请,如实填写个人户籍、档案转递等相关信息,上传户口本、身份证电子版照片,保存并提交审核;

(4)审核通过后,系统生成电子版调档函,自行下载调档函。

2.省外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查询:

湖南省外毕业生档案回原籍的,可登录参考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s://chrm.mohrss.gov.cn),通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专栏,查询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

3.档案到档情况查询

依据学校合同,毕业生档案统一由学生工作与保卫部档案中心通过中国邮政EMS转递。档案集中转递完成后,每年十月份将含邮政EMS快递单号的毕业生档案去向表上传至学校官网学保部子页上,供毕业生查询档案去向和物流信息。

如转往省内人社部门和人才服务机构的档案,毕业生可通过“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或 APP,在【人才人事】专栏查询档案到档情况,也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s://ggfw.rst.hunan.gov.cn)→人才人事→人事档案→档案查询,还可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zwfw.mohrss.gov.cn)自行查询。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全面启动2026届毕业生档案整理相关工作,后附档案常用表格及填写样表,可自行前往学校官网学保部子页下载最新版本使用。工作开展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或疑问,请及时咨询学保部。

                                                                                                                            学生工作与保卫部(免章)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