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8年学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2018年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审核时间:9月17日-9月25日。
二、填报内容及方式:教师授课及其他情况采用网络平台统一填报(具体填报时间另行通知),其他所有数据采用excel表填报(excel表在数据采集群下载)。
三、填报对象及具体分工见附件1。
四、数据采集时段:状态数据采集以学年为统计时段。本次统计时段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其中,“05办学经费”统计时间段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五、填报说明
1、为确保填报的准确率和效率,请各部门安排2017年数据采集员(见附件2)继续负责本次数据填报。若有变动,部门内部做好交接和技术指导。
2、必须按照表内的说明和注释要求填写。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信息表共有177条注释(数据采集群下载),填写前应详细阅读,理解到位。
3、涉及多个部门的数据表,请组织部门负责汇总数据,有关部门协助完成填写。
4、教师在填写授课情况时,以人培方案规定的课时为准。填写课程的“主要开设实践项目(全称)”须按各专业人培方案规定的实践课时的65%以上的开出率设计实践项目。
六、填写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填报数据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审核、把关。
2、各部门数据采集员负责本部门信息的填报和审核(个人信息由本人填写)。各部门确定本部门数据后,由数据采集员和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标明填报日期,加盖部门公章,9月25号前报教学质量督导处存档,电子稿发至157502966@qq.com邮箱。
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数据的初审,教学质量督导处负责对全校各职责部门提交的数据进行全面复审。
4、按省教育厅要求的数据上报时间,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各部门于9月25日晚12点前完成填报和审核工作。
5、各部门要组织对填报有关材料的学习,因填报涉及的部门和人员多,若填报中有疑问,个人先咨询本部门数据采集员,由数据采集员汇总问题后集中咨询教学质量督导处。
附件:2018数据平台填报任务分工/directory/web/WS01/images/file1543996097425.xlsx
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402号)
教学质量督导处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