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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8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组织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8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8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部门按照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填报,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涉及部门

本次绩效数据采集需要填报的部门有:党政办、组织人事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督导处、科研处、学保处、院团委、宣统部、财务处、后勤处、招生就业处、药学院、中药学院、食品学院、经管学院、基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填报内容及要求

1、各部门须填报的内容及责任分工见“附件1 2018年创新发展计划绩效数据采集任务表”,如标明多个部门参与的,排首位部门为牵头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其他部门资料。

2、须对照绩效如实填写附件1表中的数据和文字。

3、有相应制度或管理办法的需要上传电子稿,请相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

4、请各部门将本部门填写了的项目(获奖、合作项目、培训项目等),提供一份详细说明,以便撰写绩效报告。

5、各部门须严格对照任务按要求逐项填写,请相关部门须协助各部门按要求提供数据或资料。请各部门务必在2018年11月30日前将电子稿发至157502966@qq.com邮箱。

四、填报说明

1、各项任务需要填写的是“绩效指标”一栏,分为多个指标,请填写在相应“填写内容”栏中。

2、凡是未明确指标数据采集时间的,均指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3、填写“绩效指标”时:(1)文字描述部分字数不超过100字,如果没有相关内容填写“无”;(2)数值部分按实填写,如果没有即填写为“0”。(3)资金金额单位:一定要看清是“万元”还是“元”。(4)如有支持行动计划中各项目的相关文件政策,请以政策文件名称命名,电子稿一并发至邮箱。

4、各工作任务中如有补充说明的,填写在绩效指标的“自定义采集内容”中,并提供文字说明。

5、因考虑各部门工作原因未召集大家开会商讨,如有通知中未涉及内容请致电咨询教学质量督导处。

 附件1:2018年创新发展计划绩效数据采集任务表

                     

教学质量督导处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