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服务于学校现代治理,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职业教育2021-2022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文伟虢剑波
副组长:李光峰邓兴国唐荣华吴明军欧健熊佳辉甘湘宁
执行副组长:张雪昀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数据采集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领导数据采集工作,审定学院数据。
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一组”。“一办”即数据采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督导处
主任:张雪昀(兼)
副主任:李时菊(兼)
成员:欧健 熊佳辉 张先锋 罗翀 王慧 黄军华 傅梦生 熊星尧 潘伟男 李建新 曾雪峰 何怡芳 舒展 万能 叶云华 刘喜红 吴美香 蒋冬贵杨军 贺斌 祝玲
主要职责: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宣传、发动数据采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审核相关数据的可靠性、准确性,分析采集数据,查找人才培养工作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
“一组”即数据采集专门工作小组
组长:李时菊(兼)
副组长:祝玲(兼)
成员:符明 于勇 黄露 戴维 朱宁汝 邓纯 董立珍
邹娅凌 龚晨 王婧 徐静 彭蜜 任盈盈 陈苗 秦嘉怡 邹莎
张翠春 王杏梅 舒薇薇 龙凤梅 刘琴 胡旦 王亚多 龙欢平
廖楚珍
主要职责:在采集办公室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校数据采集审核工作,包括平台部署,对数据采集平台的运行管理与维护、各指标体系的解释、数据比对、各数据之间逻辑关系的验证,向上级部门上报数据、对状态数据做统计分析及落实办公室提出的整改意见。
二、工作进度安排
详见附件1《2021-2022学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进度安排表》
三、任务分工
(一)初始化数据采集
由数据采集办公室根据部门职责组织并统筹组织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及相应二级学院对初始化数据进行采集、核对、修改。其中,校内教师基础信息表(0.1.3)及校外兼职教师基础信息表(0.1.4)由组织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填报并审核;开设专业基础信息表(0.1.1)及在校生基础信息表(0.1.5)由教务处负责填报;课程设置基础信息表(0.1.2)由教务处、各专业二级学院负责填报。
(二)部门数据采集与审核
数据采集办公室依据数据产生的源头性质进行任务分解,指定各部门及二级学院数据采集员负责填报并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个别数据采集填报部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由各职能部门联合审核或二级学院与职能部门负责人同时审核。具体分工见附件2《2021-2022学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填报任务分工表》,具体操作见附件3《2021-2022学年人才培养状态数据
采集填报要求与注意事项》。
(三)个人数据采集与审核
由学校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时段全体在职的教职员工个人填报、提交。包括所有在编、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三类在职的专任教师、行政兼课教师、行政管理与工勤人员,均需在系统填报个人数据;教职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系统里审核。填报的具体要求与注意事项见附件3(非常重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数据采集工作是学校全面、及时掌握办学情况、发布年度质量报告、开展督导评估与整改,实施诊改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基础,是我校对外展示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的一张重要名片。2022年平台技术升级,全面改版,更加重视学校、教师、学生、专业、课程5个层面数据之间的逻辑性与关联性。对数据采集工作要求更高更严。各职能部门、二级院部应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状态的数据采集,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和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数据采集工作安排。确定一名数据采集员,负责本部门数据采集的填报与指导、联络与协调的工作。
(二)压实责任,创新思路。为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部门应该分解工作任务,部门负责人为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数据填报、汇总、审核、联络等需明确到人到点,层层压实责任,创新工作思路,确保工作有人做,有时间做,能做得好。
(三)严格审核,按时上报。各牵头部门、二级学院对所在部门填报的数据进行仔细审核、提交,教学督导处复审后报请学校领导审定,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教育厅、教育部平台,完成本轮次数据采集与审核任务。
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以部门为单位汇总后统一咨询教学质量督导处祝玲(QQ:2956372361,电话:19376688899)。
其他联系方式:湘食药院信息数据采集QQ号群(群号603474308)。请各部门、二级学院新任信息采集员加入该群。
附件:
1.2021-2022学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填报工作进度安排表
2.2021-2022学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填报任务分工表
3.2021-2022学年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填报要求与注意事项
教学质量督导处(免章)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