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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工委评估体系与指标

发布日期:2016-03-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湘教发〔2009〕45号),落实《湖南省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基本要求(试行)》和《湖南省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基本要求(试行)》(湘教通〔2010〕361号),建立和完善我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长效机制。我们制订了《湖南省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办法》和《湖南省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办法》,现印发你们,请对照考核办法规定的指标要求,认真进行自查,不断完善运行机制,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湖南省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办法

 

一、《湖南省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是根据《湖南省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基本要求(试行)》,并考虑到当前的实际情况和今后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

二、考核结果分为四等:优秀(基本分95分以上,加分3分以上),良好(总分85分以上但不满95分),合格(60分以上但不满85分),不合格(60分以下)。

   三、考核的办法和时间安排:

    1、考核严格按照《指标体系》进行,并以原始资料和数据为依据。

    2、各地按照《指标体系》先进行自查,县市区教育局的自查报告于受检当年10月底前报至市州教育局,市州教育局的自查报告于受检当年11月30日前报至省教育厅。

    3、市州教育局负责对县市区教育局的考核,具体的考核时间由各市州自行确定。

    4、省厅负责对市州教育局的考核,根据需要将对个别县市区教育局进行抽查,被抽查的县市区教育局将于当年9月底前通知。对市州教育局和被抽查的县市区教育局的考核工作将于12月底前完成。

    5、考核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在被检单位工作时间为一天半,考核工作程序为: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汇总情况、交换意见、形成考核报告。

    6、为了检验《指标体系》,积累工作经验,今年将进行试评。省厅将对2—4个市州和3—5个县市区进行试评。各市州的试评工作由市州自行安排。

     四、对获得优秀等第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不合格单位限期整改。连续三次获得优秀等第的单位,提交自查报告后可免予接受上一级的检查考核(抽捡除外)。

     五、考核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发现被检单位弄虚作假的,该二级指标记0分;情况严重的考核为不合格。

     六、考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省教育厅关工委。

 

附件:湖南省市州、县市区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试行)

 

 

附件:

 

湖南省市州、县市区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试      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      级        指         标

 

 

(25分)

1、领导重视

 

(11分)

关心下一代工作列入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考核中(2分)

局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关心下一代工作不少于一次,会议记录有实际内容(2分)

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关心支持关工委工作,协调机关各部门与关工委工作关系,参加关工委重要活动(2分)

保证关工委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并纳入经费预算(人口达到400万的市州不少于15万元,其它市州不少于10万元;人口达到80万的县市区不少于8万元,其它县市区不少于5万元)(5分)

2、关工委领导班子健全全

(6分)

主要负责人任名誉主任,分管负责人或同级离岗、离退休人员任主任,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关工委委员会(2分)

配齐关工委领导班子主任、副主任、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2分)

配备一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2分)

3、工作机构健全

(4分)

关工委领导成员分工明确;关工委办公室有人坐班。(2分)

提供办公场所;保证必要的办公条件(有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话、电脑、打印机等,市州需配备传真机、)(2分)

4、队伍建设优良

(4分)

动员和团结“五老“,特别是老干部、老校长和刚退休的老教师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2分)

对担任关工委领导和坚持日常工作的老同志给予适当补助(2分)

 

 

(65分)

5、思想道德教育

(20分)

关工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5分)

按照上级关工委的布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读书、征文、演讲、社会实践系列活动(15分)

6、家庭教育

(30分)

明确关工委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职责(5分)

关工委积极主动抓好家长学校工作,做好省统编教材和《家教》杂志的宣传和推荐工作,家长学校做到“十有”(15分)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积极做好创建家庭教育示范县的相关工作(6分)

普及和深入开展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4分)

7、为学生办好事实事

(10分)

依法依规做好学生保险的宣传、发动、监督理赔等工作(5分)

筹措资金,开展扶贫助学、关爱留守儿童等(5分)

8、基层调研(5分)

深入基层,结合实际,确定专题,有计划地做好调研工作,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5分)

(10分)

9、加强宣传工作

(4分)

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宣传工作,办好简报、网站(或关工委专栏),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每年至少有一篇经验材料或稿件被相关报刊采用(3分)

提高关工委信息化工作水平(1分)

10、加强学习(3分)

认真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做到学习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3分)

11、健全各项制度

(3分)

各项规章制度健全(1分)

规章制度执行情况(2分)

 

(10分)

A、县市区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受到市州教育局或市州关工委表彰的,记1分;

B、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受到省教育厅或省关工委表彰的,记2分;

C、省级家长学校示范校数达到辖区应有家长学校数10%,记1分;达到20%,记3分;达到30%,记6分;

D、本辖区内关心下一代工作方面的科研论文、课题成果获得省级一等奖(市州要求5个、县市区要求3个)或关心下一代工作经验在省级大会上作为典型推介,记1分;以上为国家级的,记2分。

   (以上各项不重复记分;最高记分不得超过 10分)

 

 

 

 

湖南省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办法

 

一、湖南省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依据《湖南省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试行)》进行。

二、2011年下半年进行试评。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各确定1所院校进行试评,从2012年起每年从本科和高职专科学校中各随机抽取15%的高校进行考核评估。

三、考核评估组组成

每个评估组由3-4人组成,设组长1人,成员2-3人。

四、考核评估程序

1、当年3月底前,随机抽取考核评估学校,并通知被评估学校。

2、被评估学校进行自评,并于当年10月底前提出自评报告,并送达省教育厅关工委,省教育厅关工委于11月中下旬进行评估。

3、每所学校评估一般安排1天时间,工作程序:

由学校汇报自评情况;

评估组成员就汇报情况提问,学校回答;

评估组按考核内容要求逐项查看有关资料,并抽样实地考查院系二级关工委建设情况,给出参评分,与学校交换意见。

评估组提交评估报告,于评估组结束工作时交厅关工委。

五、评估等级的确定

评估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考评分95分以上为优秀

考评分85分以上(不满95)为良好

考评分60分以上(不满85)为合格

考评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凡评为优秀的学校,由省教育厅予以通报表彰,对不合格单位限期整改。

 

 

     附件:湖南省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试行)

     

 

 

 

附件:

 

湖南省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试行)

 

 

项目

内      容

评分要求

权重

 

 

 

 

 

 

 

 

 

 

 

 

 

 

 

 

40

1、有同级现职或离退休老同志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离退休老同志参加关工委领导班子

同级现职成离退休同志任主任4分;领导班子健全2分

6

2、关工委设秘书处(或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配备有专(兼)职工作人员

配备专职人员4分,配兼职2分

4

3、关工委工作列入学校党委和行政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有布置,总结、评比,考核中有要求

列入计划 4分;总结、评比、考核有要求2分

6

4、校关工委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有必要的工作经费,对担任关工委领导职务且坚持日常工作的离退休同志给予适当补助,对秘书处(办公室)工作人员执行单位返聘工作人员待遇标准。

有必要办公场所设备2分;工作经费本科院校8万,专科院校4万以上5分;适当补助3分

8

5、院、系关工委组织健全

院系组织网络健全3分

同级现职或离退休老同志任主任,领导班子健全 2分

工作列入计划,总结、评比、考核有要求2分

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有工作经费3分

10

6、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五老人员占其总五老总人数40%以上。

达40%以上6分;

30%-40%,4分;

20%-30%,2分;

10%-20%,1分

6

 

 

 

 

 

 

 

 

40

7、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题教育活动,进行政治思想道德教育

主题教育有计划2分;

学生参与面60%以上4分,40%-60% 3分,30%-40% 2分,20%-30% 1分;

日常政治道德教育 2分

8

8、协助做好党建特邀组织员工作,参与校风、学风、教风建设

特邀组织员工作正常开展3分;

参与校风、学风、教风建设 3分

6

9、参与学校教学督导和评教评学工作,搞好“传、帮、带”,提升青年教师师德和教学科研水平

参与督导、评教评学3分;

搞好传帮带 2分

5

10、参与心理健康讲座,开展谈心咨询活动,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工作。

开办讲座 2分

开展心理咨询活动 2分

4

11、办实事、做好事,开展扶贫助学活动,就业指导活动,对学习困难,生理心理有缺陷的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给予特别的关爱。

扶贫助学 1分;

就业指导 2分;

特别关爱 3分

6

12、依法依规做好学生保险的宣传、安全教育、监督理赔等相关工作,维护学生正当权益。

宣传、安全教育 2分;

监督理赔等相关工作 4分;

6

13、重视调查研究,开展理论研讨,主动向有关部门献言献策。

有项目 3分;

有成果 2分

5

20

14、抓好关工委成员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开展骨干培训,积极创造“四型”关工委。

理论与业务学习有计划,有内容,有记载和成效 4分;骨干培训 2分

6

15、建立学习、工作、考核、表彰等规章制度,工作有计划,有总结,积极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有计划,有总结 3分;

规章制度健全 5分

8

16、建立起关工委工作网站,关工委宣传工作有力度,不断总结经验,抓好典型,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深入发展。

有网站 3分;

宣传工作有力度,每年至少有一篇经验或稿件被上级关工委刊物采用 3分

6

特色

加分

10

1、工作有特色,在省内外影响较大,加6分。

2、离退休老同志参与关工委工作达“五老”人员总数50%以上,加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