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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工作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定于5月7日—5月15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含实验实训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请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安排,切实做到以检查促教学,以检查促规范,以检查促教风。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一)以各学院自查为主,根据本部门特点,制定检查计划,并组织相关人员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对检查内容进行认真、全面总结,注重实效,不走过场。

(二)学校抽查:教务处将会同教学质量督导处、学保处,于5月15日14:30对各学院的教学检查工作及实验室安全交叉进行现场抽查。

二、检查内容

除教学常规工作外,还要重点检查以下内容:本学期查堂情况;实验实训室专项管理情况(包括实验仪器、设备台账建设情况、实验实训教学登记情况、有毒害废物、废液的处置情况、安全管理情况);教师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教学进度是否符合授课计划,实验、实训是否按计划开出等);教师教案(讲师、副教授、教授可以是电子稿,其他需交纸质稿)、多媒体课件等教学资料;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开学以来教研活动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活动记录);师生座谈会情况(包括座谈会安排及记录);教师听课情况;按不少于学院教师总人数的40%抽查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含次数、批改方式等)。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5月11日下午4:00前将期中教学检查计划、总结交教务处办202室祝玲老师。各学院“检查计划”和“检查总结”均需交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需部门盖章。

     四、其它说明

     (一)检查所用的表格沿用以前的,此次不再附表。

     (二)期末教学检查,讲师以下职称的教师,需交下半期以来的纸质教案;多媒体课件需附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