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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毕业设计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保证2018届毕业设计质量,做好毕业设计答辩及管理工作,按照我校相关工作规范要求,现将今年毕业设计答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工作要求

(一)质量要求

毕业答辩是对毕业设计质量的进一步审核与把关,应从严要求。答辩前,指导教师应加强对毕业设计的审阅力度,对未达到答辩要求者不予答辩;答辩中,评审老师对达不到省内毕业设计抽查要求的毕业设计,应不予通过答辩。

(二)任务安排

各学院按要求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答辩小组,发布工作通知,认真做好本学院内毕业设计答辩各项工作。

二、答辩时间与资料提交

(一)答辩时间

全校统一答辩时间段为: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24日,具体日程以各学院安排为准。统一答辩过后,各学院可视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组织第二次答辩。第二次答辩须在2018年5月15日之前完成。

(二)资料提交

1.4月19日16:00之前交答辩工作实施方案、答辩学生名单(含三年高职、五年高职、往届毕业生)。

2.4月25日16:00之前交第一次答辩工作总结、答辩通过学生名单(含三年高职、五年高职、往届毕业生)。

3.于5月15日16:30之前交第二次答辩学生名单(含三年高职、五年高职、往届毕业生)。答辩通过名单、第二次答辩组织方案电子稿。

上述资料电子稿发至戴为邮箱284355031@qq.com;答辩工作总结、答辩通过学生名单同时提交纸质稿至教学楼附203戴为,纸质稿需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其他

(一)答辩学生名单、答辩通过学生名单需分专业并按三年高职生、五年高职生分开按学籍号顺序造表;往届生在备注中注明。

(二)各学院可要求应届毕业生返校参加答辩时上交《顶岗实习登记表》(A3纸复印)、实习总结(不少于1000字)。上交资料由各学院保存,并在学生实习结束后,综合其表现评定顶岗实习的成绩。

教务处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