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试点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湖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深入推进“互联网+”教学改革,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建设,提升信息化教学水平,学校决定于下学期继续开展 “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试点。现将试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目标
通过开展“翻转课堂”教学,深入推进研究性教学,创设结合“互联网+”的立体化教学环境,将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理念和方法引入传统课堂教学,实现线上与线下教学相结合、教师引导与学生自主学习相结合,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的能力,强化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应为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并将在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面向我校2019级三年高职、2020级三年制高职学生开设。
2.申报课程已具备较成熟的线上教学实施条件,视频资源丰富,已在超星泛雅平台上正常运行过至少一学期的完整教学周期。
3.申报课程团队应为我校校内在职教师,有至少一个完整学期的该课程线上教学经验。
三、试点要求
1.教学模式
基于课外线上学习与课堂面授相结合的“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制定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结合的混合式授课计划。线上教学设置合理的教学进度和周期安排,以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课堂面授重点解答疑惑,帮助学生更好地吸收和掌握新知识,赋予学生深度学习的体验。原则上周课时为6的课程,线上学时设置为总课时的1/3,周课时为4的课程线上学时设置为总课时的1/4(线下授课按单双周排课,单周如安排周4课时则双周安排2课时),线上课时与线下课堂面授课时之和应等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总课时。如因实验实训较多,确有需要,教师可在授课计划中增加线下实践课时,但必须相应减少线上课时,以确保总课时不增加。额外调整增加的实验实训不在课表中统一安排,由二级学院自行安排上课时间,并将实验安排表交教务处备案。
2.课程资源
要基于“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保证课程教学目标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教学内容,充分准备线上教学资源,整门课逐步建立以视频资源为主,图片、文档等为辅的资源体系,并不断完善优化。
3.教学方法
线上教学必须在超星平台上实施,教师要基于超星平台有序布置学习任务,有计划发布视频、作业、测试、考试,做好线上辅导、答疑、讨论、评价等教学活动。周课时为4的课程每两周应组织师生线上讨论交流一次,周课时为6的课程每周应组织师生线上讨论交流一次。
课堂面授方面,第一次课应以面授方式向学生做好课程学习安排,介绍课程要求、学习方法、考核标准及平台使用方法。教师要仔细斟酌与选择面授内容,充分利用超星泛雅平台,根据教学设计和特点进行灵活多样的教学互动。学期内每门课应至少组织1次教学观摩活动。
4.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指标应充分体现学生在“翻转课堂”模式下的自主学习表现、课堂教学参与程度和综合学习效果,按以下原则设置:
①如课程为线上课时占总课时的1/2、有实验实训操作的考试课,则总成绩= (线上学习成绩×50%)+(平时成绩×10%)+(实验成绩×15%) +(期终考试成绩×25%)。
②如课程为线上课时占总课时的1/3、有实验实训操作的考试课,则总成绩= (线上学习成绩×30%)+(平时成绩×20%)+(实验成绩×20%) +(期终考试成绩×30%)。
③如课程为线上课时占总课时的1/2、无实验实训操作的考试课,则总成绩= (线上学习成绩×50%)+(平时成绩×20%)+(期终考试成绩×30%)。
④如课程为线上课时占总课时的1/3、无实验实训操作的考试课,则总成绩= (线上学习成绩×30%)+(平时成绩×30%)+(期终考试成绩×40%)。
⑤如课程为线上课时占总课时的1/2的考查课,则总成绩= (线上学习成绩×50%)+(平时成绩×35%)+(期终考试成绩×15%)。
⑥如课程为线上课时占总课时的1/3的考查课,则总成绩= (线上学习成绩×30%)+(平时成绩×50%)+(期终考试成绩×20%)。
⑦如因实验实训课时调整较大,导致线上课时占比变化较大,成绩比例应由教师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议、二级学院审核确定。
线上学习成绩的评定应全面参考学生的线上作业、课堂互动、章节测验、学习次数时长、考勤等线上学习行为,各项指标的权重由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定。实验成绩、平时成绩、期终考试成绩的评定等按学校原有文件规定执行。
5.其他要求
二级学院应综合考虑、科学谋划、合理布局,重点考虑本专业应重点建设的专业课和面向班级较多、师资力量紧缺的课程,并优先将已立项为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的课程进行试点实施。
试点课程可以整门课程团队全部参与、在所有开课班级试点,也可以是部分任课教师参与,仅在申报教师的任课班级试点。如是部分教师参加试点,则该课程须分别制定两种教学模式的授课计划。
四、申报流程
1.拟申报课程须填写《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试点申报书》(附件1),经二级学院初审后报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符合条件的课程进行实施。
五、试点课程实施管理
1.试点课程一经确定,学校将组织专家辅导、交流座谈会等形式,帮助教师开展“翻转课堂”教学,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2.课程所在学院负责试点课程的日常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听课指导,不定期开展学生座谈,及时了解学生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完善教学方法与内容组织。
3.学期结束后需提交试点实施报告(包含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教学观摩、教学研讨及教学培训开展情况、学生学习效果对比研究报告、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等)。
4.教师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额定基本工作量,教师的周课时统计仅计算线下课堂面授的周课时,线上教学不冲抵基本工作量。如教师未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不发线上教学工作量。
5.教师线下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按学校教学工作量计算规定等相关文件执行。线上教学相关工作量在学期结束后按线上教学总课时的1/4折算为课时费发放,按上课班级数累计、不算人数系数,不纳入额定工作量和其他考核统计。该计算办法仅限本次试点,试点期为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六、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为节约时间、减少流程,材料暂时只交电子版,请于2021年1月5日前发送《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试点申报书》(附件1)、《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试点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到教务处李佳俐邮箱460556311@qq.com。评审通过后再组织纸质版的签字盖章。
七、本次课程试点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属教务处。
教务处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