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指导涉及方面众多,对学生影响深远,需要各部门积极参与。毕业实习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一门必修课。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中专、五年制高职实习期为一年,高技班实习期为半年以上,学生必须认真对待、积极参与,并努力完成实习任务。为切实加强学生职业指导工作,提高学生实习质量,强化学生实习管理,更好地服务学生就业,制定本办法。
一、职业指导实施计划
(一)电大、中专班职业指导实施计划
1、第一学期
教务科:法律常识等
学生科:养成教育、品德与行为规范塑造
招生就业办:组织专家开展关于在校期间能力培养的教育
2、第二学期
教务科:政治经济学等
学生科:能力的培养与准备
招生就业办:组织企业领导讲座,开展关于企业对人才的要求、企业的理念与文化等方面教育
3、第三学期
教务科:行业法规
学生科:心理辅导、挫折教育等
招生就业办:职业指导与定位、职业规划设计
4、第四学期
教务科:公关礼仪与就业指导
学生科:面试技巧、自荐书的写作技巧、职业道德教育
招生就业办:组织学生学习实习就业政策、发布实习单位信息及组织面试,送学生到实习单位实习。
保卫科:实习安全讲座
5、第三学年
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招生就业办会同专业建设科检查与指导;班主任负责与学生沟通和联系,并加以引导;学生科负责组织与督促实习班班主任工作。
(二)五年制高职班职业指导实施计划
1、第一学年
教务科:法律常识等
学生科:养成教育、品德与行为规范塑造
招生就业办:组织专家开展关于在校期间能力培养的教育
2、第二学年
教务科:公文写作、政治经济学等
学生科:演讲与口才、能力的培养与准备
招生就业办:组织企业领导讲座,开展关于企业对人才的要求、企业的理念与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3、第三学年
教务科:行业法规
学生科:心理辅导、挫折教育等
招生就业办:职业指导与定位、职业规划设计
4、第四学年
教务科:公关礼仪与就业指导,劳动法规等
学生科:面试技巧、自荐书的写作技巧、职业道德教育
招生就业办:组织学生学习实习就业政策、发布实习单位信息及组织面试,送学生到实习单位实习。
保卫科:实习安全讲座
5、第五学年
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招生就业办会同专业建设科检查与指导;班主任负责与学生沟通和联系,并加以引导;学生科负责组织与督促实习班班主任工作。
二、实习岗位安排
1、招生就业办统筹安排实习单位,发布招聘信息,组织专场招聘会,班主任按要求择优推荐学生参加招聘会。
2、经招生就业办安排确定实习单位的学生,不得无故变更实习单位,否则不再安排,并视情节给予处分。
3、应聘学生须备好毕业生推荐表、体检表、照片等资料,凭面试卡进入招聘会场。
4、招生就业办与企业确定好到岗时间,由招生就业办安排人员将实习生安全送达实习单位,安排好食宿。
5、每年7月份毕业生返校领取毕业证期间,招生就业办组织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充分为学生提供就业机会。
三、实习学生离校程序
1、学生在实习离校前必须与学校签定实习就业协议书(附件3)。
2、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含提前实习)须本人申请,家长书面同意,并将实习单位接收函交招生就业办备案,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实习离校手续。
3、学生须经班主任、学生科、教务科、财务科、总务科等部门同意,并将实习离校单交招生就业办备案后,方可离校实习。
4、学生实习前须参加毕业体检,并购买实习期间的社会保险。
四、实习检查与管理
(一)、招生办实习检查制度:
1、校内
(1)、学生实习单位如有异动,必须及时上报给班主任和招生就业办,有关人员应详细记录,包括单位意见、学生反馈信息及招生就业办处理意见,并通知实习生所在班级班主任和学生家长。
(2)、招生就业办对于从实习单位回来的学生,应认真了解学生情况。表现不好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将给予相应处分,学校不再另行提供实习安排。因单位原因中断实习,招生就业办登记备案,并将其安排到其他单位实习。
(3)、招生就业办不定期通过电话等形式与各实习点进行联系,了解实习工作动态,抽查实习指导老师与班主任的工作情况。
2、校外
(1)、招生就业办组织实习指导老师或会同专业建设科组织专业教师到学生实习所在单位进行检查,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和《实习生信息表》(附件1);
(2)、每两人一组定期驻外进行实习检查,制定实习检查方案,经科室批准后执行。
(3)、检查实习的人员必须及时、详细、真实、认真地填写《实习工作检查记录》(附件2);
(4)、检查实习的人员必须到实习单位详细了解实习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好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问题及时反馈到学校。对于不能解决的问题汇报领导,征求解决方案;
(5)、检查实习的工作人员,每周必须以书面形式上交实习工作总结,如没有工作总结或核查出虚假内容,学校视情况予以处罚;
(6)、检查实习的人员及时收集就业信息,为学生实习就业提供更多的岗位。
(7)、如检查的企业离驻点较远,当天不能返回者,可向科室申请当地住宿,费用按学校出差标准报销。
(8)、针对省内各实习单位,招生就业办应每月前往检查实习。
(9)、学校依据实习工作检查记录和实习生工作表现,评定优秀实习生。
(10)、凡所在单位学生实习较为集中的,另行在学生中选派小组长进行学生自我管理,招生就业办督促检查,学校待其毕业返校时根据工作表现奖励优秀小组长。
(二)、班主任实习检查制度:
1、实习班班主任每月与本班的所有学生至少联系一次,及时对学生实习期间的生活和工作情况进行了解,沟通和引导,并做好工作记录,将相关意见及时反馈到招生就业办;
2、根据招生就业办的布置,应每月将实习生的联系情况详细记载,附带学生的联系方式交招生就业办检查;
3、招生就业办根据实习班班主任的工作记录,以抽查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实习班班主任的工作给予评定,评定结果与班主任浮动工资和奖惩挂钩;
4、实习班班主任的奖惩办法:招生就业办根据实习班班主任的工作情况每月评定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其中当月评定为优等的班主任奖励50元,评定为良等的班主任奖励30元,评定为中等的班主任按原标准发放工资,评定为差等的班主任罚30元,凡没有工作记录的班主任不发放当月浮动工资。
(三)、企业检查与管理制度:
1、学生实习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管理,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学生实习期间,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2、实习单位应向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
3、实习单位对实习生到岗后,必须安排指导人员带教。
4、实习单位不仅要关心实习生的工作情况,还要关心实习生的生活情况,并尽量为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创造机会。
(四)、专业教师检查与管理
招生就业办根据需要会同专业建设科安排专业教师下去检查、指导实习,专业教师职责如下:
1、专业教师结合实习企业的实习条件,会同实习企业的主管人员,拟定出具体的实习进度、计划,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实习大纲和具体的实习计划,督促学生书写实习日记和实习总结等。
2、协调实习期间与所在企业的各种关系,及时报告并处理学生突发事件。
3、与企业带教人员对学生在实习岗位的专业能力、专业素质等共同进行指导。
4、对学生实习进行考核:实习期间检查实习质量,与企业共同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考察,并给出阶段性考核意见,实习结束前,与实习有关人员共同对学生实习成绩进行考核,写好实习总结。
5、深入企业生产一线,积累岗位实践经验,提高“双师”水平。
6、掌握学生在企业实习的状况等资料,帮助学生排忧解难,积极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并做好与学生、企业的联系记录。
(五)、学校与企业实习考核:
1、实习生的考核,由学校与企业共同完成,每位实习生的《毕业实习鉴定登记表》必须由实习生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方才认可。
2、实习考核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档,标准如下:
A、优:达到实习计划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能运用所学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在考核时能比较全面地回答问题,并有独到见解。在单位实习期间表现优异。
B、良: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在考核时能比较全面地回答问题。在单位实习期间表现良好。
C、及格: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考核时能基本回答主要问题,但有少数错误。实习期间无违法乱纪行为。
D、不及格:未达到实习计划中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马虎或内容有明显错误。在考核中主要问题不能回答,或有原则性错误。实习期间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招生就业办视情节对学生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推迟发放毕业证或不予毕业。
(六)、学生本人汇报及总结
学生实习期满后须向学校提供实习单位签署意见的实习鉴定表及学生本人书写的实习总结(中专1500字以上,高职、大专2000字以上),学校根据实习鉴定表、实习总结、及学生的平时表现,确定学生的实习成绩,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五、实习安全管理
1、学生实习前须参加毕业体检,并购买实习期间的社会保险。
2、学校与各企业须签订实习就业协议书,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3、学生实习期间,须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安全制度,确保生产和生活安全。
4、实习期间严禁酗酒、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行为,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违法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5、学生实习期间,必须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遵守交通规则,严禁会见网友,不得擅自下塘、下河、下海游泳,不参加传销、法轮功等非法组织,如在实习期间的非工作时间出现任何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6、学生实习期间,严禁男女同学谈恋爱,更不得与社会青年谈恋爱,否则按学校有关制度严肃处理。
六、相关部门在实习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招生就业办:
1、开展就业指导讲座;
2、联系和引进实习企业,发布实习就业信息;
3、组织专场招聘会和面试;
4、护送实习生安全到达实习岗位,定期检查实习,督促学生做好实习总结,及时将相关信息汇总备案;
5、做好企业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时处理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教务科、专业建设科职责:
1、制订实习计划、实习大纲;
2、开设实习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课,并指派专业老师进行实习指导。
(三)、学生科职责:
1、实习生离校前的德育教育;
2、加强对实习班班主任的工作监督,及时向实习班班主任通报招生就业办对学生管理、就业等方面的要求,并督促实习班班主任落实;
3、督促实习班班主任完成工作记录。
(四)、保卫科职责:
1、在实习生离校前开展安全教育;
2、处理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
学校依据本工作方案对学生实习予以管理,并评选优秀实习生。实习评定为及格及以上等级的学生,学校可继续为其提供三年就业服务,凡实习评定为不及格者,推迟或不发放毕业证,毕业后学校不再对其提供就业服务。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