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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全体教师: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已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链接: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615170338593459)发布,该项工作开始启动。本次评奖共设研究成果奖项360项,其中一等奖40项,二等奖120项,三等奖200项。我省推荐申报指标共70项。

313日,湖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47号)要求我省推荐成果除符合《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以下成果已获国家级成果奖则不能参评):12016-2020年产生的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中已获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的优秀成果。2.被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优秀成果。3.其他有突出成就和重大影响力的教育科研成果。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中缝装订)和《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参评成果原件1份,上述申报纸质材料请于2021420日之前提交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稿请同时发送至邮箱:hnspypzykgc@126.com逾期或不符合通知要求均不予受理。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申报指标数为1,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推荐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

附件2: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47号)

附件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附件4: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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