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全体教师:
为充分发挥我校教师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专业建设,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整体教科研水平,鼓励广大教师多出教科研成果,产出高水平教科研成果,根据《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湘食药院发〔2020〕44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下半年教科研成果奖励工作。
此次教科研成果奖励工作以部门为单位统计、申报,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组织教职员工(包括辅导员、班主任等编外人员)按要求填写《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教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和《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教科研成果统计表》各1份,并提交成果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论文等成果能提供网上查询链接地址的可以不提交原件,复印件请附在奖励申请表后;论文须提交正式刊发PDF格式电子稿1份)。请各部门汇总初审后将上述申报材料于2022年3月25日之前以部门的形式统一提交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邮箱:hnspypzykgc@126.com。
说明:
1、成果时间应为:2021年9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成果类型包括: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教学科研项目(成果)、教材教参、知识产权、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其他成果等。
2、学术论文复印件应包括:封面页(含刊号)、目录页(含作者姓名)及文章全文。
3、教材教参、学术著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页、版权页及编写人员页,并注明编写部分及字数。
附件1:《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湘食药院发〔2020〕44号)
附件2:《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教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
附件3:《2021年下半年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教科研成果统计表》
附件4:《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学术著作编写认定申请书》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