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通知

部门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通知 >> 正文

转发《关于2022年度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全体教师:

《关于2022年度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中轻联综合202287号)已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网站(通知链接:www.cnlic.org.cn/ZhinNengBuShi/zongheyewubu/202203/t20220325_64585.htm)发布,本年度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已有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获过奖,不得重复申报科学技术奖;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不得同时申报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隔一年后如果项目在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及细则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重新申报。凡申报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均应有相应的创新证明(技术发明奖必须有授权发明专利证书)。申报国家、行业标准文本项目的需提供实施2年以上的标准文本。不受理软课题和轻工行业教材、特有工种国家职业标准项目。

申报书是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按照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1、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当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填写相应类别:

1)技术开发类: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活动中,完成具有较大市场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及其推广应用;

2)推广应用类: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中,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促进技术发展或行业结构优化,并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3)重大工程类:在实施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大行业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中,保障工程完成并创造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4)社会公益类:在标准、科技信息、计量和环境保护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较大成果及其应用推广,创造社会效益的。

2、申报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提供相应的创新证明。申报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应当提供获得发明专利证明材料。专利法中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公益类成果,应当出具规范的项目查新报告。申报国家、行业标准文本项目的需提供实施2年以上的标准文本。

3、各种新闻媒体的报道及个人信件不作为科学技术评价的证明。

4、如申报仅二等奖以上的项目,请务必在申报书“申报奖励等级”处注明,如果落选即视为经评定未授奖项目。

5、项目申报书电子版需登录“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官网(www.cnlic.org.cn)进入“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专栏在线填写并提交,附件可上传PDFJPG文件。

6、项目申报书的主件(在线填报提交后下载打印)不超过25页,附件不超过40页。书面申报书应将主件和附件材料合订,不需要另加任何封面,装订成册,平整为佳。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按照通知要求,在2022610日之前登录“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专栏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和提交申报材料。为确保申报的可靠性及存档需要,申报者请将与网上填报版本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于2022610日之前提交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邮箱:hnspypzykgc@126.com。逾期或不符合通知要求均不予受理。


附件1关于2022年度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附件3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4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格式

附件5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附件6: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GB/T137452009

附件7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组织申报单位名单

附件8轻工业行业分类

附件9申报项目资料形式审查表

附件10申报项目汇总表

附件11回避专家申请表

附件12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会员单位申请材料

附件13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材料

附件14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