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全体教师:
《关于发布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课题指引及受理课题申报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7号)已在司法部网站(通知链接:www.moj.gov.cn/pub/sfbgw/zwxxgk/fdzdgknr/fdzdgknrtzwj/202207/t20220720_460152.html)发布,该项课题申报工作开始启动。
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重点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为专著、编著、译著等的,资助经费不超过6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等的,资助经费不超过4万元。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为专著、编著、译著的,资助经费不超过4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等的,资助经费不超过2万元。专项任务课题:司法部不资助经费,课题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自筹经费。
每个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可以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参与申报材料无效。申请课题,原则上课题组由不少于两人、不超过六人(主持人除外)组成;确实认为本人已有足够的研究成果,有能力和时间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的,可以单独申报,无需专门组成课题组。
专项任务课题的申请者须自筹2万元以上的研究经费(不含出版经费),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查经费情况。《课题指引》为课题申报参考,申请者可根据《课题指引》自拟题目。课题研究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编著、译著、教材、论文、研究报告、调查咨询报告或其他。研究成果为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的,须正式出版;研究成果为论文的,重点课题的课题组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课题研究相关论文3篇以上,其他课题须发表2篇以上;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调查咨询报告的,须有省(部)级以上单位出具的采用证明。所有课题提交结项成果时同时提交成果综述。课题的研究期限为自立项之日起两年。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按照通知与课题指引目录的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评审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7份、中缝装订),于2022年9月9日之前提交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课题申请评审书请同时发送至邮箱:hnspypzykgc@126.com。逾期或不符合通知要求均不予受理。
附件1: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课题指引目录
附件2: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申请评审书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