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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社科司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3〕45号)已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通知链接:www.sinoss.net/c/2023-06-12/633386.shtml)发布,该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一、课题范围及类别
根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指南》(附件1),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围绕研究重点,鼓励多学科协同开展研究,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课题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重大项目拟立项30项,每项资助经费50万元;重点项目拟立项100项,每项资助经费20万元。经费由山东省财政和中国孔子基金会资助,由尼山世界儒学中心进行统筹管理。
二、研究周期、中期检查及结项要求
(一)重大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4年,重点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3年。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期一次,一般不超过1年。
(二)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著和译著等。成果应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朴实,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反映当前学术研究前沿水平,体现相关领域领先水准。
(三)对重大项目,在立项第3年进行一次中期检查;对重点项目不进行中期检查。中检时应提交课题进展报告和阶段性成果,成果应含至少1篇课题负责人发表的与本课题相关的高水平论文或理论文章。
(四)申请鉴定结项前,课题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本课题相关的高水平论文或理论文章。重大项目不少于4篇,重点项目不少于2篇。最终结项成果为课题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名义出版的著作,重大项目原则上30万字以上,重点项目原则上20万字以上。所有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须标注“尼山世界儒学中心/中国孔子基金会课题基金项目”字样。
本次课题申报通过网络平台在线进行。我校已开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平台”(平台链接:http://keti.chinakongzi.org)。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按照通知和课题指南的要求,在我校机构账号下注册个人账号,于2023年7月20日之前访问申报平台并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按照本通知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常见问题答疑》(附件2)的有关要求进行申报。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人应同时填写《申请书》A表、B表,特别是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附件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指南
附件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附件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请书(A表)
附件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请书(B表)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