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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二级学院: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53号)已在教育部网站(通知链接: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502/t20250221_1179941.html)发布,该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本次申报不设课题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新疆项目、西藏项目。

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11日以后出生);(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其他来源经费”栏填写经费,并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我校已开通“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平台链接:https://sinoss.moe.edu.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按照通知要求于2025325日之前访问申报系统并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注册个人用户账号登录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温馨提示:请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附件: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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