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关于做好2025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科规通〔2025〕1号)已在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通知链接:https://jyt.hunan.gov.cn/jyt/sjyt/jkyycl/ghldxzbgs/bgstzgg/202505/t20250514_33671317.html)发布,该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具有一定学术积累。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决策咨询专项课题除外)、湖南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研究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负责人,已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课题及其他省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有省社科基金项目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选题要充分体现《2025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指南》要求,根据指南方向自行拟定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课题成果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教育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课题分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4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课题研究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2025年年底前按要求推出阶段性成果,课题结题按照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按照通知和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填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请书》于2025年5月22日之前提交科研与发展规划处邮箱hnspypzykgc@126.com。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申报指标数为2项,项目申报书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择优推荐网上填报。
附件1:《关于做好2025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科规通〔2025〕1号)(含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请书
附件3:《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