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加班管理制度
2013-5-8
一、各岗位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日常工作不计加班,突击任务或处理突发事件,在非工作时间工作超过1小时以上的,可申报加班。
二、加班申报程序:填写加班申报表→科室负责人、主管院领导审批→总值班确认→交院办公室。所有员工(包括长聘、短聘、临聘人员)的加班均按程序申报,由院办公室统一造表,随工资发放。
三、加班应在加班当天向总值班报告,加班申报表应在加班当天或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送达院办公室,逾期无效。
四、临时任务实行项目加班制,由责任科室提出项目加班申请,主管院领导和院长审批加班费总额,加班费由科室根据个人在项目中承担的工作量进行二次分配,并造表报送院办公室,随工资发放。
五、值班人员值班日不另计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