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根据《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办法》(湘食药院发[2014]2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5年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学院在编在岗承担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实习实训课及其他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认定条件
根据《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办法》(湘食药院发[2014]20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他系列参照执行。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2015年6月5日16:00前)。申请人填写《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所属部门。
2、系(部)初审(6月11日前)。系(部)对申请人的专业实践经历、承担实践教学任务与工作量、参与企业科研、培训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核实、确认相关支撑材料后签署初审意见,并填写《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申报双师素质教师资格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6月12日16:00前将汇总表(一份)、认定表(一式二份)和申报人员支撑材料复印件报组织人事处,认定表和汇总表电子稿发送到2547888580@qq.com。
3、学院审核(6月19日前):组织人事处汇总、审核申请人材料,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确定双师素质教师名单。
4、院内公示(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5、颁发证书。经公示后,若无异议,学院发文并颁发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证书。
四、有关要求
1、请各部门要及时传达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做好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相关支撑材料一律用A4纸复印,按《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袋封面》(附件3)顺序排好后,在左上角平钉,并放在二份认定表后面,一齐装进材料袋中(各部门或个人自备材料袋)。
附件1: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表 /directory/web/WS01/images/file1432786707766.doc
附件2: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申报双师素质教师资格情况汇总表/directory/web/WS01/images/file1432786755501.xlsx
附件3: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袋封面/directory/web/WS01/images/file1432786792896.doc
组织人事处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