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水平,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条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以及《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40号)等文件要求,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拟于2017年10月14日-15日开展全省公需科目专题培训,主题为“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教育、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请各单位及相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大力推进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需求,加快提升继续教育地位,完善继续教育制度,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增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紧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政治理论、专业能力和思想作风教育,不断提高专业技术的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为建设实力更强的药监系统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
二、培训对象
全省药监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及需要培训公需科目的专业技术人员;系统外相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
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教育
四、培训地点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食堂旁多媒体教室(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路、湖南中医药大学新校区南门斜对面)
五、培训形式及培训考核
1.培训形式:采用集中面授培训的形式进行。培训过程中采用专题讲座、录像观摩、主题研讨、个人自学等学习方式,力求讲究实效,(具体安排见《培训计划》)。
2.培训考核:查看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出勤记录、学习能力考查,保密知识测试
六、培训收费标准
培训费195元/人/年(含书费、考试费);食宿自理。
七、报到地点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食堂旁多媒体教室(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路、湖南中医药大学新校区南门斜对面)
八、培训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要求。培训相关人员要做好充分准备,认真参与培训,保证学习时间,遵守学习纪律,认真做好笔记。
2.完善培训制度,严格考勤纪律。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事前报告,经批准才能请假。
3.做好培训的考核工作。培训结束后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参加这次学习,考核合格,予以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九、其他事项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
报名邮箱:32205351@qq.com
现场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侯安源 13135111295
刘 希 18684979757
附件1:《培训计划》
附件2:《2017年公需科目报名表》
点击下载:附件1和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