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要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彭青杉同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6月9日-6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或组织人事处反映。
监督电话:0731-83868567(学院纪检监察室)
0731-83868516(学院组织人事处)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