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芙蓉学者招聘与考核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210号)及《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湘教通[2019]14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按照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二级学院推荐、学校审定,拟确定李顺祥教授(基本情况见附表)为我校2021年芙蓉学者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9月30日,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于2021年9月30日前反馈到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
受理单位及电话:
组织人事处:0731-83868567
纪检监察室:0731-83868516
组织人事处
2021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