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结合属地疫情态势和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决定自4月18日起,调整学校疫情防控部分管控规定和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精准管理校园校门进出
全体师生员工及校内有关人员佩戴口罩、扫场所码、体温检测正常方可入校。校外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校外人员及车辆如确有必要进入校园要提前预约获批,扫场所码、测温、登记详细信息并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校。全面排查出入校园漏洞,及时修缮围栏损坏处等漏洞,加强对校园楼栋、活动场所及周边围栏、围墙的巡逻管理。
二、坚持非必要不离长制度
师生非必要不外出,尽可能减少校外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短时出校要尽可能减少校外逗留时间,减少前往人群聚集场所,出行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学生离长需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批同意后,报学生工作与保卫处审批同意。教职工确需省内出行要主动向所属部门负责人及分管(联系)校领导报批,并向组织人事处报备; 教职工若有特殊情况确需跨省出行要主动向所属部门负责人、分管(联系)校领导和校长报批,并向组织人事处报备。未经批准私自离长和出省,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
三、科学安排教育教学活动
4月18日(星期一)起,恢复所有课程的线下教学,按照教务处下发的通知做好相关工作。教师根据教学进度适当调整授课计划,合理安排理论课、实验实训课,并在教务系统进行相应调整操作。洞井学院学生跨校区的实训课教学暂不进行,恢复时间由教务处另行通知。恢复湖南省内的实习工作;学生计划实习单位为省外,其所在地市没有本地疫情时,可在确保旅途防疫安全、落实实习全过程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有序组织实习。学生实习需由所在二级学院审批同意(学生自主联系实习须经家长签字同意),报招生就业处备案。
四、合理开展校内聚集性活动
原则上非必要不组织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严控在校外举行以及有外来人员参加的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须按要求制订防疫预案并提交校疫情防控办备案。举行室内聚集性活动时要做好参加活动人员健康检测,落实戴口罩、“一米线”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五、坚持做好个人防护
“摘星”不等于解除防控,低风险不等于没风险。在日常生活中做好个人防护,继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注意用肘部或纸巾遮掩,不随地吐痰,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继续按要求做好核酸集中检测和抽检工作。
六、坚持每日健康监测
全体师生员工持续强化防护意识,坚持每日健康打卡,严格落实师生因病缺课(缺勤)病因追踪登记制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七、坚持疫苗“应接尽接”
继续加强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师生,应到期就接、应接尽接。
八、做好防疫措施实时动态调整
学校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校园疫情防控措施。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免章)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