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湖南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湘发改价费[2019]97号)文件相关精神,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1]646号)《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等文件相关标准,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政策”原则,制定我院相关收费标准,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收费标准公告如下:
一、在校老生收费标准(单位:元/年)

二、实习生收费标准(单位:元/年)

注:实习生应补缴书籍款,系大一、二年级用书费用经核算后应补缴数。
三、2023级新生收费标准

注:床上用品为自愿购买;军训服费用由供应商于开学领取时收取。
四、其他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标准
(一)首次办理学生证、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等证卡时,不收取工本费。因丢失或损坏补办时,学生证收取10元/证,火车票学生优惠卡收取7元/证。
(二)开水、热水、洗衣服务费等。

(三)水电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在校学生每人每月可免5度电、3立方水,超过部分按城市居民水电价格收取。
五、咨询、监督电话:
财务与采购管理处:0731-83868535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0731-83868569
纪检监察室:0731-83868567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