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室是集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内部审计三项职能为一体的职能部门。受学院党委、行政双重领导,在院纪委直接领导下,行使学院纪检监察相关工作职能。
1、负责全院科级以上干部执行上级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负责院领导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相关规定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全院党员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工作,对违纪党员进行帮助教育,提出处理意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的登记记录工作,受理涉及纪检监察的投诉、申诉。
3、负责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党性宗旨教育,党纪条规教育和正反典型教育;负责全院廉政文化建设。
4、协助院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对科级以上干部的选拔聘任及使用管理的监督。
5、做好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加强自身学习和推荐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学习。
6、参与学院绩效考核工作,探索管理效能建设,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行政工作纪律,提升机关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7、负责科级以上干部上岗前的廉政知识测试和廉政谈话。
8、负责制定学院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9、负责审计学院和部门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及决算;专项教育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学院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有关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风险管理等。
10、草拟各种审计文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报送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计划和总结。
11、对学校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提供咨询服务。
12、整理审计资料,建立审计档案,做好保密工作。
13、完成学院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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