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方式、程序、规则和对象数量等要求
(一)竞赛方式
烘焙技能竞赛以“分享甜蜜、传递梦想”为主题,初赛形式为参赛选手根据评委老师的要求制定烘焙产品设计方案,初赛设计方案通过评审的前20名选手入围决赛。决赛分为综合操作赛项Ⅰ和综合操作赛项Ⅱ,考察决赛选手的综合烘焙技能。
(二)竞赛程序
1、初赛:学校全体在校生均可报名参赛,采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烘焙食品加工设计方案的形式进行,选拔前20名学生参加决赛。
2、决赛:分为单项操作和综合操作,20名决赛选手根据安排进行综合操作赛项Ⅰ和综合操作赛项Ⅱ比赛,由评委老师根据评分标准打分。
(三)竞赛规则
1.比赛组织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委应认真履行职责,尊重选手,公平评判。
2.文明参赛、文明观赛。参赛人员应尊重评委,遵守竞赛纪律和竞赛要求,不得影响其他参赛选手正常参赛,不得无视裁判的评判要求。对不文明现象,组委会应及时制止并反馈相关科室,按教学、学生管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诚实、守时、守信。对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或延误等情况,经核实后,组委会取消其成绩或参赛资格。
4.竞赛过程中出现争议时,应及时报告组委会,并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不得干扰比赛的正常进行,否则取消参赛成绩或参赛资格。
5.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均采用百分制,参赛选手综合成绩按初赛占40%,决赛占60%加权构成,综合成绩按前5%、10%、15%的比例分别取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的综合成绩不得低于75分。
(四)参赛对象
学校全体在校生。
二.竞赛内容
2.1初赛内容
参赛选手设计面包加工方案,包括原材料、工器具、产品配方、工艺流程、工艺操作要点,以及产品特点(或产品的创新、独特之处)等。要求设计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高,能体现出一定的创新性及对所学知识的灵活应用能力。设计方案制作成电子档后打印,一式两份。
2.2决赛内容
1.综合操作赛项Ⅰ:决赛选手依据设计方案制作面包,提交5个成品并摆盘展示,要求成品外观、大小一致,每个面包重量的极差≤10g。
2.综合操作赛项Ⅱ:决赛选手依据初赛的设计方案在4小时内完成面包制作,每名选手须提交2种造型面包成品,每种造型5个成品(1个用于评委品尝打分,4个用于摆盘展示),要求成品外观一致,每个面包重量在120g以下,极差≤10g。评委评分结束后,参赛选手的产品对外展示。
注:决赛成绩由综合操作赛项Ⅰ和综合操作赛项Ⅱ成绩加权构成,综合操作赛项Ⅰ比赛成绩低于80分的选手不得晋级综合操作赛项Ⅱ比赛。
三.初、决赛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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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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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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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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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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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或
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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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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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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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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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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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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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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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梦红
石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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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收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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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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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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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20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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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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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赛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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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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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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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云华
胡梦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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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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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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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复赛培训计划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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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操作赛项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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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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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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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实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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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梦红、石琢、李慧、张浩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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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云华
胡梦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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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统计:陈璇
器材及场地准备:
李慧、张浩琪
拍照:廖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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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操作赛项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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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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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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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实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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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剑锋、徐魏、张小清、黄美娥、胡梦红、李兰岚、王婧、徐小娟、石琢、雷燕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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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云华
胡梦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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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统计:陈璇
器材及场地准备:
李慧、张浩琪
拍照:廖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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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五.赛场准备人员要求
赛项组委会提供赛前培训及比赛所需主要原料和基本工器具,产品特色原料及耗材由选手自行采购,采购费用由比赛经费报销(购买的材料须提交发票和购物清单),采购预算在100元以内。
六.评分标准
初赛试题、决赛内容及评分标准由该竞赛项目负责人及评委教师共同制定。评分标准中各评分细则中的分值为该项最高分,评委老师可酌情给分,给出分数不超过该项最高分值即可。初赛评分标准参照初赛试卷说明,决赛评分标准培训时发放。
七.成果展示
为了更好的展示技能竞赛的竞赛成果,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改的目的,赛项圆满完成后,力争通过微课作品完成赛项成果转换,并向学院师生展示。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食品学院烘焙操作技能竞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