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18号)文件精神,以及《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经个人申请、二级学院初审、学校审核选拔。确定拟推荐对象为丁盈、于勇、阳晖三位老师。
现对推荐对象及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实名制以书面形式于2021年12月15日前反馈组织人事处。
联系电话:0731-83868516。
组织人事处
2021年12月13日